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19号)、《临沂大学“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临大办发〔2022〕12号)要求,现在全校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一、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在学校“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明确目标要求,积极创新学习形式,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有亮点、有特色,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覆盖全体教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按照“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通知的总体要求,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深入分析本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不断巩固提升教育成果。
3.“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学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专项活动与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网络教育的统筹结合,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教师工作部。
4.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师德违规信息查处、上报、台账、通报等工作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定期对各类教师与岗位易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与重点排查,引导广大教职工对照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5.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保持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不留遗患;对于已经查处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通报、上报,做好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有关工作的同时,要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补齐短板、清理问题、排除隐患,不断完善符合本单位发展实际、具有单位特色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系。
6.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材料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临沂大学“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本单位“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名单,制订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附件2)。
2.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附件3《临沂大学“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统计表》,确定 “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负责人、专项活动联系人,在单位网站公布专项整治活动的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在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3. 上述材料请于5月6日前报送行政楼309,纸质版盖章后送教师工作部,电子稿发人事处邮箱:rsc@lyu.edu.cn;2023年2月20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不少于1000字)报送教师工作部。
4.联系人:李西进,15953983633(662806)。
附件1:“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统计表
附件3:“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日
附件2
信息统计表
单位(盖章):地质与古生物研究所负责人(签字):
单位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手机) | 专项活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手机) |
地质与古生物研究所 | 7258719 /677126 | gsw@lyu.edu.cn | 张福成 | 7258719 /677126 | 任咣营 | 567111 |